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凤凰岭森林防火巡查道路整修工程项目
立项的批复
(略):
报来《关于商请重新批准凤凰岭森林防火巡查道路整修工程项目立项的函》(三城投函〔**〕**号)及其附件收悉。原项目狗岭森林防火巡查道路整修工程因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有所调整,需重新立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凤凰岭森林防火巡查道路整修工程项目,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凤凰岭。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略)-**。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路面维护整治、现状桥梁维护、交通护栏和标志安装、沿线敷设排水涵管、现状边沟采用M**水泥砂浆抹面、增设错车道。拟对凤凰岭森林防火现状道路进行改造,改造起于龙坡路,止于电视塔已建道路,长度约4.6km(桩号范围K0+**~K5+**.**),现状路面为砼路面,K0+**~K2+**.**段路面宽度为4.5m,K2+**.**~K5+**.**段路面宽度为3m。
三、工程匡算总投资(略),其中建筑工程费(略),其他费用(略),预备费(略)。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内容应避免与其他项目重合,项目应规避生态红线,无法规避的,依规定必须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根据市资规局在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信息平台出的预审意见:该项目不属于《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的通知》(琼府办〔**〕4 号)规定的准入情形,建议征求市林业局意见并办理森林防火巡护道“直服”审批手续。
五、原立项批复三发改农经〔**〕**号同时作废。
六、其他事宜请按《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理。
(此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5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