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澄清函
索引号:**-4/**-**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文机关:儋州市和庆镇成文日期:(略)文号:无发布日期:(略)时效性:澄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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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儋州市和庆镇全域土地整治(省级)试点项目(美万新村一期)(工程监理)(项目编号:HNRH-**-**)招标过程中涉及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立项名称不一致问题澄清如下: ?
1.?不一致内容: ?
项目立项名称:儋州市和庆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美万新村一期); ?
招标过程中涉及的项目名称:儋州市和庆镇全域土地整治(省级)试点项目(美万新村一期)(工程监理)。 ?
2. 更正声明: ?
现将名称更正为儋州市和庆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美万新村一期)(工程监理),并按此名称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3. 致歉与承诺: ?
因工作疏漏致歉,后续将加强信息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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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电话:(略)
招标人(盖章):儋州市和庆镇人民政府?
日期:**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