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略)、(略)现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均已委托验收编制单位完成了五指山仁居花园、五指山市南圣消防站及山岳救援训练基地(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年7月3日-**年7月4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2:五指山南圣消防站及山岳救援训练基地(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五指山市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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