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关于支付**年海南就业驿站(九所站)管理运营服务项目费用第三笔款项的公示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年度海南就业驿站考核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号)的工作安排,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对海南就业驿站(九所站)进行**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等次如下:
乐东九所站:得分**分评定为优秀等次;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6号)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书相关条款规定(考核等次为良好及以上的(含良好)再支付**%的服务运营费),现拟(略)管理运营**年海南就业驿站(九所站)第三笔款项(即:**×**%=(略))。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年7月3日至**年7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就业局提出。
监督电话:(略)-(略)(县人社局)、(略)(县就业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