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根据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琼**执恢**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于**年7月**日**时至**年7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在三亚(略)处享有的**%股权。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
保证金:7,**,(略)增价幅度:**,(略)
1、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略)为本次上拍标的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2、本次股权拍卖以三亚(略)的经营现状为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本院对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3、竞买人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条件。请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入股条件、变更登记等相关情况。若不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参加竞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向相关部门送达成交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事宜。
5、上述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股权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注意:依法由标的物原所有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再向本院申请支付已垫付的税费),如有未明确承担主体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有关标的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6、标的物股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在移交相关过户资料后**日内依法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逾期办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7、竞买人参与竞拍前,(略)资产、债务、经营、管理状况等各方因素,其变化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与价格。买受人竞拍成功后,(略)管理的情况,请自行处理。
【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
咨询电话:(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仅在本院工作时间,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本(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股权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五、上述拍品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股权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注意:依法由标的物原所有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再向本院申请支付已垫付的税费),如有未明确承担主体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有关标的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司法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足额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可通过支付宝直接支付或通过银行转账,在**年8月6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三亚凤凰路支行,账号:(略)(略)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及买受人姓名[(**)琼**执恢**号的拍卖款(注明标的物)及买受人姓名],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拍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账户。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