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拟对洋浦疏港高速公路工程SG**标段2#水稳拌合站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略)文章来源: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洋浦疏港高速公路工程SG**标段2#水稳拌合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略)D**号楼(儋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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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疏港高速公路工程SG**标段2#水稳拌合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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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m2(约**.**亩),项目建设1条WDB**型水稳拌合站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混凝土**.4万吨,仅供桩号K4+**~K9+**段建设使用,不外售。厂区主要布置有搅拌区、生活区、操作室、筒仓、地磅、泵房、原料堆场及配套环保设施三级沉淀池、隔油池等,厂区内不设柴油储罐,不设试验室。 | |
(1)污水:本项目员工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搅拌机清洗、运输车辆清洗、搅拌区地面冲洗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项目设备、地面和运输车辆清洗用水。(2)废气:石料堆存、装卸及运输产生的扬尘:通过设置密闭或遮盖以及定期洒水降尘等环保措施来抑制堆场扬尘,无组织排放。筒仓粉尘、搅拌仓粉尘、骨料投料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3)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隔振基础或铺垫减震垫、定期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后资源化利用;废机油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且作为洋浦疏港高速公路配套临时项目,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本项目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版)》,本项目不在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里面,本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现行的产业政策。 | |
本项目选址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光村镇光红村委会白沙塘村小组地界,根据儋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局部图)“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详见附图4)和《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略)临时使用土地的函》(儋自然资函〔**〕**号)(详见附件5),项目用地不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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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2)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周边现状为经济林,项目区域未发现国家、省级保护与特有物种及野生动植物。调查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较为简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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