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拟对海南(略)实验室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略)文章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略)实验室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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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略)实验室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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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实验室项目,实验室主要从事海洋环境检测服务,即海水、沉积物、生物体质量、水文气象、海洋生态等检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实验室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项目所有实验室均为普通实验室,无生物安全实验室及转基因实验室。 | |
海南(略)实验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海南省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可行。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稳定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建设单位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采取严格的环保治理和管理手段,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为环境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M**环境保护监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三十一、科技服务”中“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及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测试、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年版)》,本项目不在该名录中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政策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 | |
本项目选址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号琼苑家园1号楼副楼一楼部分空房,该建筑共三层,一楼其他区域及二(略)。项目西侧**m处为海南省节能监测中心((略))、南侧**m处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侧为洗衣房和闲置仓库,东北侧为羽毛球馆。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主要为废气、污水、设备噪声、固废等。营运期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研磨粉尘和臭气,产生量极少;噪声主要为实验设备以及办公人员社会噪声;固体废弃物按要求分类暂存并妥善处置,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放置措施后,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都能够满足排放要求,实现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综上可知,本项目外环境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项目与外环境相容。本项目在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运行,避免造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
项目污染物处理措施属于国内通行的做法,符合国内清洁生产的要求。 | |
本项目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气和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采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的标准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与实验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的相应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粉尘,因此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kg/a。本项目水污染物属于间接排放,已计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不另计。 | |
1、施工期(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①使用临时围挡等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减少扬尘向建材城其他铺面扩散的可能性;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区域进行清洁,及时清除积聚的粉尘;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④保持施工区域的通风换气,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护工作。(2)施工期水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为室内改造及装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为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如下:①加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行为文明管理,建立健全的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②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严格控制现场强噪声机械,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减振垫,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多个高噪声设备;③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④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昼间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实验室隔间建设隔断板材的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对可回收利用的固废(废塑料、废纸箱等)(略),对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位置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2、运营期(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实验通风柜或万向集气罩收后,通过专用的排气管道引至楼顶,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后再通过1根**m高排气筒排放。(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实验室器具清洗废水与实验室清洁废水进入废水预处理设施(酸碱中和)进行处理,与润洗废水和剩余水样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①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②通过各设备仪器等设备的合理布置,风机等室外设备需尽可能远离南侧和西侧的敏感区,且利用距离、隔墙等条件,减小厂界噪声;③在生产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中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④加强员工噪声控制意识,避免误操作产生异常噪声。(4)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玻璃器皿、废弃样品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弃滤芯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1)环境空气:根据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年6月发布的《**年海口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数据,海口市**年SO2、NO2、PM**、PM2.5、CO以及O3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项目评价区域内硫酸雾、氯化氢环境现状质量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2)地表水: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年2月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shbt**/**-**)中的监测结论,美舍河水质考核目标为V类。**年2月监测得出的美舍河3号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凤翔桥断面水质类别为III类,水质达标。(3)声环境:项目敏感目标处所有监测结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 |
本项目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包括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化学试剂泄露,危险废物泄露以及火灾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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