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生态环境局拟对临高罗牛山食品加工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略)文章来源:临高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临高罗牛山食品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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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罗牛山食品加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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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m2,规划总建筑面积**.**m2,其中一期建筑面积为**.**m2,建设屠宰综合加工区、水泵房、污水处理站、宿舍、食堂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期建筑面积为**.**m2,建设中央厨房。本次评价项目名称为临高罗牛山食品加工项目,为规划一期项目。 | |
"(1)污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屠宰废水、熟食加工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树脂再生废水、冲霜水池废水、检验实验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项目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污染物排放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二级标准、肉制品加工二级标准的加权结果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表1中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蔬菜”限值标准最严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水部分回用于厂区内绿化、道路清洗和周围农田灌溉后,剩余废水排放至南侧南侧波莲西分干渠。(2)废气:乳猪待宰区及屠宰区臭气、大猪待宰区及屠宰区臭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熟食加工区油烟、急宰间臭气、食堂油烟等。根据估算模式预测计算,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硫化氢、氨最大落地浓度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附录D标准。项目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基座减震、禁鸣、合理布局、车间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粪便、猪毛、病死生猪、不合格胴体及内脏、肠胃内容物及其他废物、废腌料及废油脂、厂区污水站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检疫废物、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经分析,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年版)》(琼发改产业〔**〕**号)。也与《临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规划相符,同时还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也与区域规划、相关法规及政策相符。 | |
"《临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略)获得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复文号:琼府函〔**〕**号),本项目属于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中的北部综合发展区,根据与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定的“三区三线”叠图可知(附图9.2-1、9.2-2),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波莲镇**省道旁,项目厂区内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到永久基本农田。厂区外污水管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到永久基本农田。根据《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8号),项目在厂区外建设污水管道,项目污水经污水管道排放至波莲西分干渠,属于位于城镇外允许布局三种类型建设用地中的“风景名胜、特殊用地及单独选址用地。包括水利项目用地。”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项目的建设可改变临高县畜类屠宰加工的落后面貌,提高屠宰设施水平,改善场地卫生条件,能够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可满足《临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三区三线”的要求" | |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设备,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提高清洁生产管理水平,是利用现代高新技术进行产业化生产的具体体现,符合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要求。 | |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号)、《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号),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南侧波莲西分干渠,因此需要申请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指标。根据2.3.2章废水源强分析章节,项目废水排放量为**.**t/d,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物排放量为6.**t/a、3.**t/a;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总量控制污染物。因此,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征,须向环保部门申请废水总量指标。"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 |
为了保持项目与周边景观协调性,项目在项目厂界种植高大乔木,厂区内进行绿化景观建设,与周边景观相协调。绿化具有吸收、减少臭味气体、降低噪声、调节场内温度及湿度、吸附尘粒的作用,对局部的环境污染具有多方面的长期和综合效果。结合项目布局,合理规划,优化树种,禁止引入外来入侵种。认真做好绿化工程。 | |
(1)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2)项目厂界周边地表水为波莲西分干渠。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监测,水质保护目标为四类,水质状况良好。 | |
"(1)配备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巡检;(2)污水、废气等管道设置警示标识,加强防腐;(3)各设施采取防渗保护措施;(4)设置三级防控;废水采用在线监测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5)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于**年**月5日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中“企业自主公示”平台(http://hnsthb.(略):**/hbcenter/qyzzhpysgsIndex.jsp)对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对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信息。于**年1月**日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企业自主环评验收公示(http://hnsthb.(略):**/hbcenter/qyzzhpysgsIndex.jsp)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并于周边村庄公告栏进行现场张贴公示以及在海南特区报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于**年3月7日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企业自主环评验收公示(http://hnsthb.(略):**/hbcenter/qyzzhpysgsIndex.jsp)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开了报告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