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中海油澄迈基地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略)文章来源: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中海油澄迈基地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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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澄迈基地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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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设一座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站,包括内燃机发电及制冷区(1栋2层能源中心楼)、蓄冷水罐区、储能区以及屋面光伏区。项目为新建项目,冷电联产,以冷定电,燃气内燃发电机组及光伏发电采用自发自用,并网不上网的方式。项目设置2×**kW燃气内燃发电机组+2×**kW烟气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2×**m3蓄冷水罐+7.**MWp光伏发电+**MW/**.**MWh电化学储能。冷负荷调峰采用1×**kW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1×**kW水冷磁悬浮离心式冷水机组。项目内不设置天然气储罐。 | |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其建成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中海油澄迈基地一期配套综合能源系统项目,以内燃机、蓄冷、光伏、电化学储能等技术为核心,实现多种能源的协同运作,为中海油澄迈基地一期提供电能、冷能等能源,内燃机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电力”的第4条“电力系统调节:气源落实的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电源建设”。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年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年版)》(琼发改产业〔**〕**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3)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年本)》的符合性分析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全国性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经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年本)》,本项目属于全国性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 | |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金马大道与南二环路东北侧地块西南角,项目所在地交通便捷,设施基本齐全,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不涉及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和生态敏感点等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周边外环境简单,目前均为空地,根据中海油澄迈基地规划,未来本项目周边主要为仓储及工业生产企业。本项目能源站位于中海油澄迈基地中海油发展基地北地块西南角,光伏区位于中海油澄迈基地内,项目所处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用地性质为产业办公混合用地;本项目为中海油澄迈基地一期配套能源项目,为中海油澄迈基地一期的生产、生活提供电能、冷能等能源,本项目符合《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用地规划和产业定位的要求;符合《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中对“三区三线”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产业政策;符合海南省及澄迈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中站址选择、一般规定和设备配置的要求;符合《燃气分布式供能站设计规范》(DL/T**-**)的站址规划要求;符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试行)》(琼发改能源〔**〕**号)等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基本完善,项目与周边环境不存在明显制约因素。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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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氨氮、NOx及挥发性有机物。根据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况,确定氮氧化物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0.**t/a,建设单位应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并确定总量来源。 | |
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燃气内燃机组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和SCR脱硝装置逃逸的少量氨气。本项目采用低氮燃烧器+SCR烟气脱硝装置处理燃烧废气,通过优化、控制SCR烟气脱硝装置,从源头控制氨气逸散,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SCR烟气脱硝装置治理效率为**%。2.废水。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内燃机发电及制冷区生产废水(内燃机循环冷却系统废水、冷却塔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屋面光伏区清洗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内燃机发电及制冷区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絮凝澄清)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屋面光伏区清洗废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最终排入老城污水处理厂(西区)深度处理。3.噪声。本项目能源站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燃气内燃发电机组、烟气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机组、电制冷离心式冷水机组、冷却塔、水泵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一般为**~**dB(A)。冷却塔设置于室外,设置隔声罩及基础减振措施;其余设备设置于能源中心楼内,设备均设置基础减振措施,内燃机设置隔声罩,各楼层门窗保持紧闭状态。光伏发电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机构或运动部件,在太阳能转变成电能的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值较小。本项目光伏区运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为主变压器、逆变器等设备产生的低频噪声,根据同类项目实际运行经验,其源强约为**dB(A)~**dB(A),属于室外声源,设置基础减振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处置情况: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软水制备产生的废RO膜、废活性炭、废石英砂交由软水设备厂家回收;废旧光伏组件和废锂电池交由设备厂家回收;(略)回收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废铅酸电池、废维护材料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要求贴有标签标识、防渗防漏、签订危废协议、设置规章制度、设置台账。 | |
环境空气: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年6月发布的《**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年澄迈县环境空气中SO2、NO2、PM**、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 | |
1、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分类管理,分类存放;配备必要的危险品事故防范和应急技术装备。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2、加强工作人员危险品贮存、使用防范事故的常识教育,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实行事故防范的岗位责任制。3、危废间、蓄电池室防渗:按重点放置区防渗要求,危废间可采用**cm厚普通粘土垫层,并加铺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厘米/秒。蓄电池室地面采用耐酸瓷砖,并铺设一层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层,上墙高度为0.5m以上,在聚乙烯层上再铺设一层**cm厚的耐酸混凝土层,最后涂刷2mm厚环氧树脂进行防腐处理。4、危险废物标签和储存设施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有关规定进行。5、定期对储存危险品的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6、若在储存、使用或装卸过程发生泄漏,则应及时用拖把进行吸附,并单独对拖把进行收集贮存在耐酸容器中,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处理。7、加强对天然气管道、次氯酸钠加药箱、废气处理设备等处的巡视工作,定期维护检查,加强人员培训,减少因人员操作失误而产生的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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