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三亚市崖州区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略)文章来源:三亚市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市崖州区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略)A1栋五楼(三亚市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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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
三亚市崖州区梅山中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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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面积为**m2,总建筑面积约**.**m2,主要建设有综合楼、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实验楼、宿舍食堂楼,并配套完善室外给排水、供电、道路及广场铺装、生态停车场、绿化景观工程等附属工程。 |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政策,规划选址合理。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环保对策、措施,并保证有关环保装置的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其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为普通小学教育、普通初中教育学校,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年版)》,项目不属于海南省禁止类和限制类的产业,则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年版)》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 |
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年版)》是相符的。项目与《关于三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是相符的。根据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和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众服务平台查询可知,本项目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另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土地房屋产权证》,项目地块划拨用途为“教育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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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营运初期需对项目绿化进行养护,对不能成活植株或成活率较低的区域进行补植,且选择环保无毒的肥料和农药施用于绿化,雨季应注意适时适量施用,以免其可能随雨水径流而形成面污染。 | |
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所在区域石沟溪各项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V类水质标准。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 | |
加强对实验试剂、药品的管理,对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严禁违规操作避免发生环境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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