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五指山市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向阳水库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工作,保障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号令)及海南省有关法规、政策,结合五指山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向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办法(试行)》,于**年5月**日起在市政府门户网公示《五指山市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向阳水库建设项目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天,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年6月**日前反馈至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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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指山市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向阳水库建设项目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办法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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