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关于发放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4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1号)的文件规定,经审核,符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的就业见习基地有(略)就业见习基地,补贴月份:**年4月,补贴人数5人,补贴金额为:(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年5月**日至**年5月**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形式向县就业局提出意见,县就业局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县人社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