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我市**年防汛防风防旱(简称“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我市灾害信息员管理,提升我市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水平和加强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提高地震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切实做好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年“三防”和防震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琼应急〔**〕** 号)文件要求,市防安委办汇总了**年度全市各乡镇、市畅好居及各村(居)委会的“三防”行政责任人名单(见附件1)、形成**年度五指山市各级灾害信息员名单(见附件2)和五指山市地震群测群防联络员名单(见附件3)。现将**年各级“三防”行政责任人名单、**年五指山市各级灾害信息员和五指山市地震群测群防联络员名单予以公布,并接受监督。
请各级“三防”行政责任人要按照职责要求,及时上岗到位,熟悉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级灾害信息员要严格履行灾情报送职责,熟练掌握灾情报送规则和报送程序,坚守岗位,确保灾情报送及时、规范、准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地震群测群防联络员切实履行报送职责,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行政责任人、灾害信息员和群测群防联络员变化的,由各乡镇(居)书面报送继任者信息至市防安委办(市应急局OA邮箱)。
五指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5月**日
(联系人:(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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