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6号)、《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 号)、《海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培训课时的通知》(琼人发函〔**〕**号)、《海南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海口职大源职业培训学校承办乐东县**年职业技能培训初级茶艺师、园艺生产技术员、畜牧技术员、农作物种植技术员共8期培训班,总人数**人,完成学习并考核合格取得证书的学员**人。按《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6号)文件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五级证书)** 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共计应拨付(略)(其中:初级茶艺师**人,按** 元/人的补贴标准,即:(略)×**人=(略);园艺生产技术员**人,按** 元/人的补贴标准,即:(略)×**人=(略);畜牧技术员**人,按** 元/人的补贴标准,即:(略)×**人=(略);农作物种植技术员**人,按** 元/人的补贴标准,即:(略)×**人=(略),合计:(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年5月9日至**年5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就业局提出,县就业局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 (县人社局)
附件:1.**年职业培训补贴花名册公示表1-1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