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澄清内容: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
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 m’。园区内东侧新建一栋三层制柚厂房,一层为初加工区,内置**台制油设备,二层为成品油置放、过滤,三层为晾晒区,每层建筑面积**.** m",总建筑面积**.** m’(含不计容面积);北侧建设配套消防设施,包括成品消防水箱面积** m"、高度4.5米,成品消防水泵房面积** m"、高度3.0米。
现更正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 ㎡。园区内东侧新建一栋三层制柚厂房,一层为初加工区,内置**台制油设备,二层为成品油置放、过滤,三层为晾晒区,每层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含不计容面积);北侧建设配套消防设施,包括成品消防水箱面积** ㎡、高度4.5米,成品消防水泵房面积** ㎡、高度3.0米。
特此澄清。
琼海市万泉镇人民政府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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