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关于**年2月乐东县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6号)的规定,我局按本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略)/人.月的**%(即(略)/人.月)按月给予用人单位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现将拟拨付**年2月乐东县抱由、大安、佛罗、黄流、尖峰、九所、利国、千家、万冲、莺歌海、志仲镇领取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花名册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就业局提出意见,县就业局联系方式:(略)-(略).
公示时间:**年4月**日—**年4月**日。
监督电话:(略)-(略)(人社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