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龙栖湾旅游度假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地块局部(龙栖湾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必要性及修改方案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龙栖湾游客承接力,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功能,更有效的开发使用龙栖湾自然资源,盘活国有闲置土地。结合九所龙栖湾实际情况,拟在九所龙栖湾开发建设九所龙栖湾游客服务中心项目,选址位于龙栖湾旅游度假区(东片区),面积共计0.**公顷(8亩)。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法对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五)因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确需修改的”,本项目符合公共利益修改要求,特编制《〈乐东黎族自治县龙栖湾旅游度假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地块局部(龙栖湾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必要性及修改方案》。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号)有关规定,“一般调整是指其他用途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之间优化调整”。本项目将社会停车场用地(**)修改为文化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之间优化调整,符合一般调整的相关规定。
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规划修改范围
结合《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年)》《乐东黎族自治县龙栖湾旅游度假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和项目选址范围,确定本次修改范围,用地面积为0.**公顷(8亩)。
三、用地规划条件修改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等相关文件综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具体地块控制指标如下: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
| 地块 编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 代码 | 用地面积(m2) | 建筑限高 (≤m) | 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修改前 | A-**-1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 ** | —— | —— | —— | —— |
修改后 | A-**-1-a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 ** | —— | —— | —— | —— |
A-**-6 | 文化用地 | ** | ** | ** | 2.0 | ** | ** |
四、公示时间:**日(**年4月**日至**年5月**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略)。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岗。
六、咨询电话:(略)-(略)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