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届海南省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暨第二十届群星奖评奖初选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开展第二十届群星奖评奖工作的预通知》要求,为促进我省群众文艺繁荣发展,选拔优秀音乐、舞蹈、曲艺、戏剧、群众合唱、广场舞作品参加第二十届群星奖评奖,积极为海南群众文化争得荣誉,我厅拟于**年3月至5月结合第**届海南省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开展第二十届群星奖评奖初选,并对选拔出的作品进行打磨提升、录制视频、报送参评等。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届海南省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暨第二十届群星奖评奖初选活动。
二、实施时间
**年3-5月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展演选拔。3月底至4月初,配合省旅文厅收集整理各市县报送的作品。根据报送的作品情况,在海口组织音乐、舞蹈、曲艺、戏剧、群众合唱、广场舞门类作品的展演选拔,邀请省内外群众文艺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展演作品进行专家点评,并采取现场打分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各门类的优秀作品。
(二)打磨提升。4月下旬至5月初,根据选拔出来参加第二十届群星奖评奖作品的质量情况,负责邀请各门类省内外知名专家赴市县对参评作品进行打磨提升。
(三)拍摄视频。5月中下旬,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要求,组织全省参加第二十届群星奖评奖复赛的音乐、舞蹈、曲艺、戏剧门类作品和参加决赛的群众合唱、广场舞作品进行视频录制、剪辑和报送。
(四)组织公示。根据《群星奖评奖办法》中关于参评作品和人员的资格审核与材料审查的要求整理材料,在参评作品报送文化和旅游部之前,将参评作品名单及创作、表演和辅导人员名单公布在阳光海南网上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群众以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五)组织报送。5月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的通知要求,按时间、按标准报送我省的参评作品视频和资料。
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酷游”海南APP和其他媒体资源,以新闻稿件、网络直播、短视频、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做好宣传推广和投票工作,让广大群众广为知晓、积极参与。
预算(略)。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具备相关活动证明材料;
(六)报价材料一式贰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3月**日**:**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公共服务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天。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