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目的:为缓解本市旱情,降低森林火险风险,改善生态环境。
二、作业区域: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作业时间:**年3月**日至**年3月**日,实施火箭人工增雨作业。
四、作业设备:BL型火箭发射架、BL-1A型火箭弹。
五、发现弹药残骸处理办法:BL-1A型火箭弹系由非金属材料制成,火箭空中催化后,弹壳在空中直接燃烧炸成微小碎片,落下地面不会伤人。如发现未燃烧完毕的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严禁挪动和私拆,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或及时与五指山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略),(略))。
六、弹药残骸下落后没有环境污染。
特此公告。
五指山市气象局
**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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