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我司广告收入,(略)就高速公路天桥广告牌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点位信息:沈海高速粤海互通机场往美安方向匝道上跨新海港往美安方向主线北侧单面、沈海高速粤海互通机场往美安方向匝道上跨美安往新海港方向主线南侧单面、沈海高速粤海互通G**环岛高速公路上跨新海港往机场方向、机场往美安方向匝道北侧单面、海口机场联络线机场互通(海榆大道往机场方向匝道上跨G**国道匝道处)东西侧双面、海口机场联络线机场互通(机场往灵山方向人行天桥,面向机场)南侧单面、海三高速K**+**双面、山海高速K**+**双面,共计7座**面广告位。
租赁期限:2年
公示期:**年2月**日-**年3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方提出。
公示方:(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略)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