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期)滨纬一路无主坟搬迁项目邀请搬迁单位公告
索引号:**-1/**-**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儋州市白马井镇 成文日期:(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略) 时效性: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期)滨纬一路无主坟搬迁项目邀请搬迁单位公告
一、项目业主
儋州市白马井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
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期)滨纬一路无主坟搬迁项目邀请搬迁单位公告
三、项目内容
施工地点位于白马井镇东山村委会邦丰李宅村附近(滨纬一路征收范围内),施工内容为坟墓搬迁,搬迁数量为**座,搬迁目的地为小江公墓。计划工期5个日历天。
四、报价及付款方式
依据《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征地坟墓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儋府〔**〕**号)文件进行报价。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4.须具备与从事坟墓搬迁工作相匹配的人员、资金、设备等相应能力。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六、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到白马井镇人民政府报名,在报名期间内,同时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近三年业绩材料;6.信用状况等。
七、选择办法
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与评选,择优一家报名单位为本工程的施工中标单位。
八、发布时间及媒介
**年1月**日至**年1月**日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九、报名时间及地址
时间:**年1月**日至**年1月**日
地址:(略)
联系人:(略),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