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市李曼等**户**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王泽文等**人享受特困供养人员待遇,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号)精神,现将**年1月我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请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监督电话:(略):(略),五指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略)。
附件1:五指山市**年1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信息列表 附件2:五指山市**年1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信息列表 附件3:五指山市**年1月特困供养人员信息列表
五指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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