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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标段儋州市营商建设局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拟建项目 海南-儋州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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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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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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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拟对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标段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略) 文章来源: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标段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略)D**号楼(儋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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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本项目为新建中央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km/h,道路规模红线宽**m,双向8车道,道路总长约2.**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本次项目不考虑燃气工程。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当地区域总体规划。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在切实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将得到减缓或消除。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拟建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鼓励类”“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 经翻阅对照《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则本项目为允许类。综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由儋州市测绘服务中心于**年1月出具的《儋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局部图-三区三线》(见附图3),项目选址未涉及“三区三线”中的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2)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由“三区三线”叠加分析图可知,项目选址未涉及“三区三线”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海南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管理要求。 (3)与城镇开发边界的符合性分析 基于“三区三线”叠加分析图,本项目占用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9亩,该区域位于环新英湾地区的道路用地范围内。其余占地属于乔木林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相关规定。
(1)植被保护措施①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对征地应按相关要求办理征地手续,并获得相应批复文件后开展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② 严格控制项目占地范围和路基开挖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③ 施工过程中,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协商,将取土场取土过程与环境整治、河道改造、地质灾害治理相结合,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应优先采用周边本地植物。④ 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在林地灌木集中路段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火灾的发生。项目建设区涉及的名木古树应古树应按照移植方案评审专家意见就近移植,并经市政审批后移植,在施工边界设置临时拦挡,避免对施工范围外的植被造成破坏。⑤ 在路基清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珍稀濒危野生保护植物或古树名木应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植或就地保护等保护措施。⑥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取土场进行作业,严格控制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⑦ 施工工区等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⑧ 施工过程中,对林地集中段划出保护线,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 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并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生物多样性和科普知识和相关法规、当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简易识别及保护方法。严格规范施工队伍的行为,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没,首先以放生为原则;② 每个施工驻地设置一个宣传栏,内容包括重点保护动物的照片及相关法规。若施工中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及时采取相关保护措施。③ 防止动物生境污染人类活动增加会给环境污染带来新的隐患。从保护生态与环境的角度出发,本工程开工建设前,尽量做好施工前期规划工作;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减少植被破坏对动物栖息地的不利影响。④ 本项目应重点关注两栖和爬行类动物的保护,施工期应在道路两侧绿化带种植灌草丛植被以便为两栖和爬行动物提供适宜的隐蔽和栖息场所。 (3)水土流失预防措施 ①工程建设中尽量做到挖填平衡,施工过程中应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保坎和护坡措施;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②施工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规划的施工平面位置和通道进行操作,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他建筑材料不能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4)古树移植保护措施 中央大道-滨经路交叉口范围内存在古树群落,红线及周边共计3棵二级保护古树小叶榕,根据《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古树保护性移植方案》,古树迁入地拟选址儋州滨海新区第一组团的B**地块、C**地块(滨海大道与中央大道交叉口绿化带),该方案经市政审批后方可移植。
1、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的植被由自然植被与人工植被组成,人工植被由生态防护植被、农作物、桉树林和生态景观植被组成,自然植被主要为草丛,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一般。2、地表水环境:春江水库左岸干渠和排浦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IV类标准。3、环境空气:**年儋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空气环境中六项污染物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属于环境空气二类达标区;环境大气特征污染物TSP的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4、声环境:敏感点昼间和夜间的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中相应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施工期环境监理;运送沥青混凝土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防止受到风吹、雨淋或尘土污染;项目施工场地边界设置围挡,减少施工对周边学校及村庄的不利影响。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或减轻项目的次生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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