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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什会溪防洪整治工程五指山审批局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拟建项目 海南-五指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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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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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五指山市什会溪防洪整治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略) 文章来源:五指山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五指山市什会溪防洪整治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五指山市什会溪防洪整治工程
五指山市水利水电管理中心'
(略)
(略)
本项目为防洪整治工程,主要对什会溪河段进行整治,设计整治长度为1.**km,提升防洪标准为**年一遇。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在什会溪河道内实施新建赛克格宾石笼护岸工程。本项目建设的护岸工程分布在设计工程河道的两岸。
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破坏的植被类型简单,且为当地大量存在的物种,项目建设不会破坏当地植物多样性;工程结束后,施工影响的土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措施,尽量恢复到原貌。 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对评价区内的植物资源的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不会使整个区域生态格局发生改变,项目建成后河道过水通畅,防洪能力得以提升。 ①对植被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在本次典型植被样方、路线调查以及工程占地的外围共发现的野生重点保护植物有3种,全部为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分别为白桫椤、大叶黑桫椤、野龙眼,以上保护植物大部分均与工程红线范围距离较远,对于较远的保护植物,本工程建设对它们没有影响,但有其中3处离项目施工范围较近(约5~7m,分别是:①白桫椤在K0+**位置,离施工边界约5米;②白桫椤在K0+**位置,离施工边界约7米;③白桫椤在K0+**位置,离施工边界约6米),须关注重点。施工时确保拦挡稳固,挂牌清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对其生境地进行严格保护,避免施工靠近拦网区域,则不会对其造成损害,项目对保护植物影响可控。项目建成前后,影响评价区外的生物群落的重要种类及丰富度不会发生变化,且评价区内的生物群落类型和植物种类在评价区范围内和周边区域均较常见。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评价区的植物群落重要种类造成影响。 ②对陆生脊椎动物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设范围全段均位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五指山片区的一般控制区内,在评价区域内,本次调查(现场实地调查)记录到有重点保护陆生脊椎动物**种,其中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陆生脊椎动物有**种,即白鹇、褐翅鸦鹃、褐耳鹰、蛇雕、凤头蜂鹰、红头咬鹃、蓝须夜蜂虎、银胸丝冠鸟、黄胸绿鹊、猕猴;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脊椎动物8种,分别为斑飞蜥、珠颈斑鸠、白头鹎、海南柳莺、黑领噪鹛、红腿长吻松鼠、倭花鼠、赤腹松鼠;项目评价区范围内共记录(含历史记录)重点保护陆生脊椎动物**种,其中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陆生脊椎动物有**种,即海南睑虎、霸王岭睑虎、眼镜王蛇、原鸡、白鹇、褐翅鸦鹃、褐耳鹰、蛇雕、凤头蜂鹰、红头咬鹃、蓝须夜蜂虎、银胸丝冠鸟、黄胸绿鹊、黑喉噪鹛、猕猴、豹猫、海南麂;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脊椎动物**种,分别为细鳞树蜥、斑飞蜥、舟山眼镜蛇、紫灰锦蛇、珠颈斑鸠、绿翅金鸠、白头鹎、海南柳莺、黑领噪鹛、海南新毛猬、鼬獾、果子狸、红腿长吻松鼠、倭花鼠、赤腹松鼠、帚尾豪猪。 项目评价区全部**种重点保护物种中,珠颈斑鸠、白头鹎、倭花鼠、赤腹松鼠等4种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强,其中珠颈斑鸠、白头鹎、倭花鼠主要分布于村落附近农田或林地生境。其余**种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弱,且主要以次生林生境重点保护物种组成为主,混有人工林、灌草丛等生境重点保护物种。 项目评价区所记录的重点保护陆生脊椎动物中,虽然白头鹎属于优势种,但和其他重点保护物种一样都基本属于零星分布,虽然白头鹎具有结成小群现象,但不会聚集成大群(基本都是**只以下)。项目评价区红线占地区域附近**m范围内,未记录到重点保护物种的繁殖现象,且仅记录到褐翅鸦鹃和白头鹎等2种重点保护物种;红线占地附近**m范围内仅记录到蓝须夜蜂虎(国家Ⅱ级)旧的繁殖巢穴,其余重点保护物种未在项目红线占地附近**m范围内发现繁殖生境,且距离红线占地附近**m范围内仅记录到重点保护物种褐翅鸦鹃、白头鹎、蓝须夜蜂虎等,其余重点保护物种都记录于项目红线占地**m外的生境,且主要以次生林和人工林生境为主。因此项目评价区红线占地及其**m范围内并未发现这些重点保护物种的重要的集中繁殖、集中栖息、集中觅食生境。 而项目施工基本都在溪流红线占地范围内进行,且施工溪流两侧**m范围内具有次生林、人工林或混交林等林地生境的阻隔,对施工所产生的噪音和影像具有阻隔和削弱作用,因此施工所产生的噪音和影像干扰主要影响范围为红线占地及其附近**m范围。所以施工干扰所涉及的重点保护物种主要为褐翅鸦鹃部分个体、白头鹎等2种重点保护物种,而其他重点保护物种由于距离项目红线占地施工范围相对较远,且具有林地对施工所产生的噪音和影像的阻隔作用,因此影响较小。 而对于次生林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弱的物种而言,主要涉及黑眉拟啄木鸟、赤红山椒鸟、灰喉山椒鸟、灰眶雀鹛、棕颈钩嘴鹛、白喉扇尾鹟、绿翅短脚鹎、黑短脚鹎、南小麝鼩、针毛鼠等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弱的陆生脊椎动物物种受到明显的干扰和影响,导致施工红线和附近**m范围内这些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弱的次生林物种种类和数量的降低,且在营运期随着施工干扰消失,护岸达到自然融合效应后,这些受施工干扰影响的次生林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弱的物种依旧可以重新分布,恢复到施工前水平。 因此项目对红线占地附近**m范围内次生林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弱的物种及其项目评价区重点保护物种的影响程度较低,属于可逆影响。 ③对水生动物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区域周边及其连通水域,主要为常见淡水鱼种类,没有重要的鱼类分布,调查也未见其他珍惜濒危水生物种,施工区域也不涉及主干流的“三场一通道”。因此项目施工基本不会涉及到重要鱼类及其他濒危水生物种,不涉及“三场一通道”情况,对主要保护水生生物及其生境无明显影响。 综上,项目建设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五指山片区的生物群落重要种类影响程度为中低程度,项目的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经过一段时间的自然恢复后,环境影响可逆,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将得到恢复。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废水污染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施工场地生产废水、施工作业悬浮物废水和施工设备产生的油污废水等。本项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作为水肥用于周边农田,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临时堆场内设置截流沟和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引进沉淀池中,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设备的含油污水经临时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项目采取上述处置措施后,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和机械废气、运输道路粉尘。 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石方的堆放、装卸、运输等过程的动力起尘。项目在施工期间采取增设临时挡板、加布盖和洒水抑尘、采用密闭运输车辆等措施后可有效减轻扬尘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主要有搅拌机、挖掘机以及自卸汽车等,其排放量较小,且为不连续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机械设备、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禁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以减少施工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的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机械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施工营地应设置垃圾收集装置,施工时应加强施工人员教育,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丢弃,减轻垃圾堆放产生的不利影响;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其中可回收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施工车辆、机械进废油为危险废弃物。该部分废物应集中收集,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弃土堆放于临时堆场,施工完成后临时占地须做好恢复和绿化,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不会对水文情势产生影响。该项目通过对局部河道进行改造,改善了河道的行洪能力,过洪能力增加,行洪能力提升到**年一遇。该项目不改变现状河道走向,对河势稳定基本无影响,能够达到安全行洪且畅通的目的。充分考虑了什会溪流域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防洪要求,从而有效保护沿线居民的安全。另外,该项目建设控制在原河道范围内,项目实施可保证防汛物质及时到位,对河道防洪抢险、日常维护等管理工作不会造成影响。
1、产业政策符合性 (1)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第二项水利类,3.防洪提升工程中的“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 (2)与海南省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3)海南岛中部山区热带雨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4市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分析 本项目位于五指山市,属于海南岛中部山区的4市县中的其中一个。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岛中部山区热带雨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4市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琼发改综合(**) **号)的内容,本项目不属于名单中的限制类、禁止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建设要求。 2、项目选址合理性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为防洪整治工程,并且属于国债资金项目,是重点建设项目,对应“(七)确需建设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以及防洪、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的依据,本项目建设选址可行。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五指山片区的一般控制区范围,根据条例的第十六条:“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原则上禁止开发性、生产性项目建设,但下列项目除外: (三)确需建设且无法避让、符合国家公园规划和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以及防火、防洪、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的规定,我局原则同意什龙溪和什会溪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本项目已获得海南省林业局出具的《关于同意五指山市什会溪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中提到“同意五指山市什会溪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五指山片区一般控制区内建设”。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规、政策的。
根据《五指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年)》和项目所在区域多规合一图显示,项目建设范围位于水域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也未涉及重点保护的文物、古遗迹、风景名胜及民族风情景点。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全部恢复原地貌。因此,项目符合《五指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年)》。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管规[**]7号),本项目涉及的堤防、堤顶道路、护岸边坡等永久占地工程均采取“只征不转”的形式进行,不改变其土地性质。 综上,本工程的建设内容和设计方案与规划相符,不改变现状用地功能,项目建设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根据《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开展“幸福河湖”创建行动,围绕生态旅游、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特色文化等主题。本项目以解决县乡河道功能衰减、水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河道整治、岸坡整治、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着力恢复河道功能,提高行洪排涝能力,改善水环境,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因此本项目实施与《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合。 经查,本项目工程范围不存在“三场一通道”,昌化江的“三场一通道”离本项目较远,因此本项目建设对“三场一通道”影响较小。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符合性。本项目建设占用地面积为0.**hm2,其中0.**hm2为非林地,另外的0.**hm2涉及占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根据项目已编制的公益林地占补平衡方案,本项目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林地将被调出,由通什镇辖区的IV级林地作为本次调出补偿。(占补平衡方案已获批,见《关于同意五指山市什会溪防洪整治工程占用公益林占补平衡方案的批复》五府函[**] **号)。另,根据《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琼自然资委托(五指山) [**] 5号)文件中提到,“同意五指山市什会溪防洪整治工程使用国有林地0.**公顷。”因此,项目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属于合法可行的。
本工程未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符合环保和节能要求。施工过程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等能做到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主要污染物产生于施工过程,项目营运期不产生污染物,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1施工期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减缓施工期对陆生生态的影响,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1)在项目施工前对岸坡施工区域合理规划车辆临时行驶通道,并对规划好的通道周边的树木、植被等采取保护措施; (2)岸坡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车辆在岸滩区域的活动范围,禁止施工车辆在非施工区域通行和进行维修保养等工作; (3)施工期间对固体垃圾和施工废水及时收集处理,避免废弃物污染河滩造成环境污染。 (4)项目施工完成后对岸坡进行平整和清理,恢复岸滩自然环境; (5)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修复,清除固废遗留,对受损的树木进行补种,让周边环境自然恢复; (6)重点关注3处离项目施工范围较近的白桫椤,施工时确保拦挡稳固,挂牌清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对其生境地进行严格保护,避免施工靠近拦网区域,则不会对其造成损害。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的减缓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减缓施工期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期间,在各主要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施工人员对河道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3)施工期的施工机械车辆产生的含油废水等污染物,均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严禁向河道域倾倒,避免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4)对整个施工方案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对河道生态环境的影响时间和程度; (5)尽量避免施工期临时占用农田,工程完成后应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 (6)施工期间,应对项目河道的生态环境开展跟踪监测,掌握河道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7)施工期的施工机械车辆产生的含油废水等污染物,均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严禁向河道倾倒,避免对河道水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8)对整个施工方案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时间和程度; (9)河道内的施工作业会造成河水中悬浮物含量增加,影响下游的水生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做好淤泥防扩散措施,采用围堰施工方案,减小悬浮物的扩散对周围水环境的污染;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的减缓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3生态环境补偿修复措施 工程结束后,应开展一次全面详细的本底调查,包括保护植物、保护陆生动物、保护水生生物等,摸清施工影响区域施工后的生态环境状况。 生态修复既要因地制宜,又要符合科学,更要讲究实效。对修复生态系统,创造水边和水中生物多样性环境,提出如下措施: (1)开展栖息地重建工作,栖息地重建包括水生和陆生植物,底栖生物与鱼类的生境重建,由于施工导致部分水生和陆生植物群落被破坏,为了恢复陆生和水生生态进行功能,需对被破坏的水生和陆生植物群落进行修复。 (2)施工完成后对河岸边坡进行修复,以防止河岸边皮消失,种植乔木灌木,裸露空地种植草皮,播撒草籽,防止雨水冲刷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对离河道较近的保护植物加强保护,应采取圈地、挂牌等保护措施。 (3)河岸种植树木,地面则栽上灌木草坪。其作用之一,可以增强生态功能,大树扎在土壤时深而密的根须与草坪形成一个土壤生物体系。其作用之二,可以发挥景观作用,岸边的林带草坪,与河道组合,可以有效地改善这一地区的温度、湿度与舒适度,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因此,对后期河岸植被修复时,树种选择以乡土树种为主,建议后期修复可选用有:水翁、构树、狭叶蒲桃、海南蒲桃、鹧鸪麻、假苹婆、重阳木、土蜜树、对叶榕、榕树、垂叶榕、鹊肾树、细叶裸实、短穗鱼尾葵等。修复时选型要优先选择本土植物类型,要避免种植有入侵特性的外来植物。
各常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修改单中的一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1类标准。
项目环境风险值Q值小于1,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主要是施工期间溢油风险,发生环境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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