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年9月**日发布了关于征集“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参与企业的公告,截至**年9月**日下午5:**共收到2家电动自行车企业提交报名材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将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9月**日-**年9月**日(共3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五指山市营商环境和投资贸易促进局反映,联系电话:(略)
序号 | 活动参与企业名称 | 所属地区 |
1 | (略) | 五指山市 |
2 | (略) | 五指山市 |
五指山市营商环境和投资贸易促进局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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