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年松门、陶江村委会水毁(略)公告
索引号:**-4/**-**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儋州市南丰镇 成文日期:(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略) 时效性: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年松门、陶江村委会水毁涵洞建设工程
(略)公告
南丰镇**年松门、陶江村委会水毁涵洞建设工程,业主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略)自行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丰镇**年松门、陶江村委会水毁涵洞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略)
建设内容:(1).孔准村涵洞,长6米,宽3.5米;(2).黄京田涵洞,长6米,宽3.5米。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
(二)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下载的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次采购服务需承诺以下事项: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略),(略),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月**日上午8:**-**:**前,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二、资格要求”要求的材料至南丰镇政府项目办报名(以上证书审核原件,提交盖章复印件)。报名时间结束后,如满足最低三家参与,定于(略)下午**点整进行现场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招标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