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北侧桂林洋综合管理楼(不含土地使用权)招租 | 项目编号 | QY**HN**-1 | |
挂牌起始日期 | **-8-** | 挂牌截止日期 | **-9-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标的概况 | 基 本 属 性 | 标的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北侧桂林洋综合管理楼 | |||||
所在层数 | 面积(㎡) | 挂牌底价/ 第一年租金(元) | 保证金(元) | 最小加价幅度(元) | 限时竞价时间 | |||
一栋一层 | 1 | **.** | ** | ** | ** | **年9月7日9:** | ||
门廊 | 1 | **.4 | ||||||
走廊 | 1 | **.** | ||||||
一栋二层 | 1 | **.** | ||||||
电力房 | 1 | **.** | ||||||
二栋一层 | 2 | **.** | ||||||
走廊1 | 2 | **.** | ||||||
走廊2 | 2 | **.** | ||||||
二栋二层 | 2 | **.2 | ||||||
合计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处于不定期租赁合同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该资产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北侧,临靠江东大道;该楼外围被铁网围护,杂草丛生,旁边已规划为公园,没有车辆道路进入。所处区位为江东新区,周围多为企业入住开发的办公楼,人流量及车流量较少。周边商业、民生配套较不完善。 | |||||||
其他情况 | 综合管理楼为两层,钢混结构,建筑年代约为**年,原用作为娱乐会所,现房屋内部全部拆除,设施设备都基本拆除搬空。大楼外墙涂料,屋面为砖瓦工艺,房屋内部装修均已拆除,门窗均已拆除,部分墙体表面出现裂痕及渗水、长有青苔。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略)/首年租金 | ||||||
评估基准日 | **年7月6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衡资(略) | |||||||
租金底价 | (略)/首年租金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略)**A 注册地:海南海口 法定代表人:徐海波 经济类型:(略)(非上市)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关于对招租房产情况说明的函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该房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占用土地已被政府收回,用于公园建设,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房屋未进行补偿且未提供相关资料。 4、新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排水排污设施需符合政府相关部门标准。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新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请点击)签订租赁合同。 3、新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该项目不设无偿装修时间。 5、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5年。 2、竞租保证金:报名参与竞租须缴纳(略)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其竞租保证金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4、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为(略)。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5、确认承租方方式: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 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顺延**秒,**秒后无新报价,竞价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者方式确认承租者。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者,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依次递接。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成交后,承租人凭《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我所相关交易规则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 ||||||
现场展示 | 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北侧桂林洋综合管理楼 | |||||||
报名时间 | **年8月**日至 **年9月6日 | |||||||
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年9月6日**:**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略))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竞租人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付款委托书》 4、《E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指南》 5、《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报名咨询:李女士(略) 李女士 (略) |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华夏银行大厦**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他 |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