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公安局采购拍照受理一体机等设备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Z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拍照受理一体机等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谈判文件中有部分“磋商”字眼的描述,现将“磋商”更正为“谈判”,开标时间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略)**:**时,详见变更后的谈判文件。除上述更正内容外谈判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余内容均不变。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更正事项涉及采购文件内容变更,请供应商务必通过系统投标报名-已报名项目-投标办理功能重新下载电子版“投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以免影响供应商后续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屯昌县公安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B**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略)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发布人:(略)